恒兴讲堂

DMPK问题集(七)

来源:恒兴医药

Q1:有个化合物,有一个主要代谢产物,主要在人和猴中有。猴随行TK时发现暴露量几乎与原药一致,但是活性比原药低5-10倍。这样的项目在临床前药代评价中需要怎么把握?所有体内外项目中均需要与原药一起评价么?

郭建军博士

化合物具有一个主要代谢产物,这个主要代谢产物具有一定的药理活性,但活性比原形药低5-10倍。正常情况下,如果有一个代谢产物暴露量达到原形药的100%、但没有明显的安全性隐患的话,那这个代谢产物在临床前的PK和TK研究中也最好同时测血药浓度。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试验设计仍然是以原形药为考察对象的,对这个代谢物来讲仅仅只是需要“同时测”而已。体外试验中,在代谢表型研究也就是reaction phenotyping中也可加入对之的检测。不需要针对这个代谢物进行专门的安评和药代给药试验。


Q2:有一个小分子新药,临床物料平衡试验(同位素放射)发现了一个未知化合物,量还挺大,在临床前是没有发现的,这种情况怎么进行下一步?

郭建军博士

1)首先需要从结构式和其他文献推断这个未知代谢物是否可能具有安全性的隐患。
2)这个代谢产物应该是在排泄物中发现的,下一步就需要在人体血浆中做一下代谢物鉴定工作或是更深入的定量分析工作。从安全性的角度来讲,循环代谢产物的意义更大。
3)排泄物中某代谢物的占比大,不代表循环血液中该代谢物的占比大。因为一般来讲排代谢物更易被排泄出体外。

4)把动物体内前期做的图谱数据重新仔细看一遍,看能否有蛛丝马迹显示在动物体内其实也有这个代谢产物的。必要的话重新做个简单的动物实验,重新得到样品进行代谢物谱的研究。
5)把动物体外代谢产物鉴定工作重新做一遍,结合你们在人体内发现的这个新代谢物的结构式,做出一些新的调整(比如,是否加入一些前期研究没有加上的一些辅酶等)。
6)如果这个代谢物的暴露量无法忽略,且确实只在人体中出现了(即unique的代谢物),动物的体内和体外系统中完全看不到这个代谢物的存在。如果还很不幸,这个代谢物的结构预示了其可能有一定的毒性,那么很肯定需要将这个代谢物合成出来,在动物体内做一下该物质的毒理研究。


Q3:您是如何看待酶诱导的,对于有诱导的化合物是否值得继续开发?据您了解FDA近年来有无因酶诱导原因不批准药物上市的案例?

郭建军博士

1)酶诱导会导致更低的原形药暴露量,从这点来讲,其安全性隐患一般不如酶抑制来得强烈。
2)但酶诱导在加快原形药代谢的同时,也就加大了代谢产物的暴露量。从这点上来讲,其安全性隐患从理论上来讲又不能完全认为其“轻于”酶抑制。但鉴于绝大多数代谢产物都是“减毒”的,故总体上来讲,确实诱导形成的风险不如抑制。
3)有诱导的化合物是否值得开发?还是要综合来看。比如,诱导的强度有多大?有没有对基因多态性代谢酶造成诱导?会不会因为酶诱导而和临床上确定的合用药形成相互作用?体外研究中发现的诱导是否一定具有临床意义(体外研究中设置的高浓度通常远远高于临床上的有效血药浓度)?
4)一般一个化合物在临床试验阶段被kill掉了,基本很少有原因是因为诱导的。我经历过的和关注过的是没有的。也没有确定的印象有公开文献报道过。


Q4:有的化合物在各个种属肝微粒均很不稳定,但动物PK数据较好,清除率也不高,体内外相关性较差,无法推测人体代谢情况,这种现象您是如何看待的

郭建军博士

1)针对IVIVE中所用到的“充分搅拌模型”或“平行管模型”,我有一个经常讲到的生动的解释:假设一个功夫高手(即药物代谢酶)在踢假人(药物分子)、假人们排成一排,如果假人们一动不动、且一踢就倒(被代谢掉了),那么功夫高手一分钟内能踢倒多少个假人就代表了“内在清除率”;假设有些假人们戴了防护(跟血浆蛋白结合了)、踢不倒,整体反映出来就是功夫高手要踢多次才能碰到一个没有戴防护的假人、将之踢倒;如果这些假人们还在功夫高手面前移动(即肝血流带着药物分子流经肝药酶),就更增加了功夫高手踢倒假人的难度了。以上关于血浆/血液蛋白结合以及肝血流速率的因素,IVIVE的公式里面都有反映了。
2)体外微粒体代谢稳定性试验中,微粒体蛋白的浓度通常很低(不超过1mg/mL);作为对比,血浆蛋白浓度为60~80mg/mL。与蛋白结合了的药物,是无法被药物代谢酶所代谢的。在微粒体体系中,药物的蛋白结合率非常低,可以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测到的是真正的内在清除率。如果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非常高,那么即便内在清除率很高,也很有可能其真正的体内清除率并不高。想象一下,药物分子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于90%甚至是95%都是大概率事件。


Q5:小分子药申报NMPA,用的非同位素化合物做的组织分布和排泄。我们就想,犬体内代谢产物鉴定只做血浆样本,那大鼠是不是也可以只做血浆的代谢产物鉴定,不做粪尿和胆汁的代谢产物鉴定,这样可以吗?对申报有什么影响?

郭建军博士

1)体内代谢产物分为两类,一类是循环代谢产物(circulating metabolite),一类是排泄代谢产物(excreted metabolite)。
这两类代谢产物都是需要鉴定的,因为它们还是具有着不同的含义、对之的使用和解读也有所不同。
2)循环代谢产物是在血液循环系统中的代谢产物,它们会被血液带至全身各处,其暴露量代表着一定的安全性隐患;而排泄代谢产物是指被排出体外的代谢产物,它们可在粪便和/或尿液中被检测到并被鉴定出来,其量的大小代表着药物最终的转归形式并可由此推测药物的各清除形式的占比。
3)需要注意到的是,循环代谢产物的在血液中的浓度水平/暴露量与排泄代谢产物的量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循环代谢产物的暴露量大,并不意味着其排泄量大;反之,亦然。我们设想,有A和B两个代谢产物,其中代谢物A在体内的消除速率非常低,而B在体内的消除速率则非常高;所以,A生成后就累积在体内,一直循环并导致很高的暴露量,但其本身的生成量其实可能并不大、因此排出来的量也不大;而B生成后就迅速排出体外,所以其体内暴露量很小,但其本身的生成量其实可能很大、因此排出来的量也很大。
4)理解了以上几点后,我们就知道,在IND临床前研究中,是一定两类代谢物都要测的。只是因为对小动物进行排泄物的代谢产物鉴定更方便,所以就选了小动物来进行。监管机构目前也并未强制性要求一定大、小动物都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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